一、“云南大叶茶”就是瓜芦及其杂种
将现今云南澜沧江西面的,专家所谓“云南大叶茶”的枝干、花状、果实和叶片及其滋味等等特征,与汉代至清代中医学所载“皋芦”或“瓜芦”的特征作祥细对比,就可知,专家所谓“云南大叶茶”,实际就是历代中医学典籍所载的“似茶而非茶”的“瓜芦”或“皋芦”。
民国年《中国植物图鉴》:“皋芦,概形似茶,惟枝干较粗,叶亦阔大而厚,长达十余厘米,秋叶腋开花白色,比茶花略大。常绿灌木,生于山地。通常栽培,嫩叶可以代茶,但味不佳。”…
《中药大词典》:“皋芦:全体与茶相似,惟枝干较粗大。叶长椭圆形……锯齿缘。花腋生,白色,比茶花略大。……生长地:分布云南、四川等地。性味:陶弘景:‘苦涩’”。
《中药大词典》:皋芦,别名:过罗、拘罗、物罗《南越志》;瓜芦(陶弘景);苦艼《南越笔记》;出处《本草拾遗》;来源:山茶科植物皋芦的叶。形态:常绿灌木,全体与茶相似,惟枝干较粗大。叶长椭圆形……锯齿缘。花腋生,白色,比茶花略大……蒴果扁圆形。花期秋季。生长地:分布云南、四川等地。性味:陶弘景:"苦涩。"《纲目》:"苦,平,无毒。"功能主治:治头痛烦热,喉痛,淋病。《本草拾遗》:"煮为饮,止渴明目,除烦,不睡,消痰。"《海药本草》:"通小肠,治淋,止头痛烦热。"《纲目》:"噙咽清上膈,利咽喉。"用法:内服:煎汤。禁忌:《纲目》:"胃冷者不可用"
中国植物图鉴》载:“皋芦,概形似茶,惟枝干较粗,叶亦阔大而厚,长达十余厘米,秋叶腋开花白色,比茶花略大。常绿灌木,生于山地。通常栽培,嫩叶可以代茶,但味不佳。”《中药大词典》载:“皋芦:全体与茶相似,惟枝干较粗大。叶长椭圆形……锯齿缘。花腋生,白色,比茶花略大。……生长地:分布云南、四川等地。性味:陶弘景:‘苦涩’”与“皋芦,别名:过罗、拘罗、物罗《南越志》;瓜芦(陶弘景);苦艼《南越笔记》;出处《本草拾遗》;来源:山茶科植物皋芦的叶。形态:常绿灌木,全体与茶相似,惟枝干较粗大。叶长椭圆形……锯齿缘。花腋生,白色,比茶花略大……花梗长。蒴果扁圆形。花期秋季。生长地:分布云南、四川等地。性味:陶弘景:‘苦涩。"’《纲目》:‘苦,平,无毒。"功能主治:治头痛烦热,喉痛,淋病。《本草拾遗》:"煮为饮,止渴明目,除烦,不睡,消痰。’《海药本草》:‘通小肠,治淋,止头痛烦热。’《纲目》:‘噙咽清上膈,利咽喉。’用法:内服:煎汤。禁忌:《纲目》:‘胃冷者不可用’”。
可见,专家所谓“云南大叶茶”的特征,与古籍所载的“瓜芦”或“皋芦”完全相同,它们就是多种瓜芦及其杂交种。
二、它们“似茶而非茶”
由于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卷十二(短集)》载:“皋芦叶,味苦,平。作饮止渴,除痰,不睡,利水,明目。出南海诸山。叶似茗而大。南人取作当茗,极重之。《广州记》曰∶新平县出皋芦。皋芦,茗之别名也。叶大而涩。又《南越志》曰∶龙川县出皋芦。叶似茗,味苦涩,土人为饮。南海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其中,既说“叶似茗而大。南人取作当茗”和“土人为饮”,表明瓜芦虽然“似茶”,但实际不是茶,至是因为缺茶而以它代替茶。但是,它其中又说:“茗之别名”,这似乎又说:它本来是茶,只是名称不同。这种自相矛盾的记载,使某些人意想天开地误解性认定:所谓“‘瓜芦’是‘原生茶’”谬论。
事实上,唐宋李旬《海药本草·木类》:“谨按《广州记》云∶出新平县,状若茶树阔大。无毒。主烦渴热闷,下痰,通小肠淋,止头痛,彼人用代茶,故人重之,如蜀地茶也。”
海药云∶谨按《广州记》云∶出新平县。状若茶树,阔大,无毒。主烦渴热闷,下痰,通小肠淋,止头痛。彼人用代茶,故人重之如蜀地茶也。”
陆尔奎、方毅等编《辞源》释“皋芦”为:“系木名,叶大,味苦涩,似茗而非茗,南越,茶难至,煎此作饮。”
这三个记载都已经突出地挑明:“彼人用代茶”,意思是:它的状貌非常像茶,但实际不是茶,只是南越国范围没有茶,而且茶难于难以到达,无茶喝的人家,以它代替茶喝。
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广南出苦櫈茶,俗呼为苦丁,非‘茶’也。茶大如掌,一片入壶,其味极苦,少则反有甘味。”这记载也明显挑明它“非‘茶’也”,并不是真正的茶,而且表明“味极苦”。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果部》:“皋芦,一名瓜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弘景《苦菜注》曰︰南方有瓜芦,亦似茗。若摘取其叶,作屑煮饮,即通夜不睡。煮盐人惟资此饮,而交、广最所重,客来先设,乃加以香之李曰︰按︰此木即皋芦也。生南海诸山中,叶似茗而大,味苦涩;出新平县,南人取作茗饮,极重之,如蜀人饮茶也。时珍曰︰‘皋芦,叶状如茗,而大如手掌。碎泡饮,最苦而色浊,风味比茶不及远矣。今广人用之,名曰苦簦。’叶苦,平,无毒。时珍曰︰寒。胃冷者不可用。”
这里也说它“似茗”或“叶状如茗”,而且“作屑煮饮”,也就是把它的叶片弄碎,煮了喝。但是“风味比茶不及远”,意思是它的滋味风格远不如茶好。这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它不是茶,滋味也远不如茶。其中,“客来先设”里的“设”,就是汉代杨雄《方言》里说的“蜀西南人谓荼曰‘蔎’”的“蔎”,同音同意而不同人用异字表示。“蜀西南人”就是“滇南人”(实际滇西南)。“谓荼(音茶)曰‘蔎’”,就是称呼茶为“蔎”。这才是真正的茶和普洱茶。南越国的人,是把瓜芦当茶接待来客。
巍晋佚名《桐君采药录·菜部》和陆羽《茶经》引《桐君(采药)录》也都载:“又南方有瓜芦木,亦似茗,苦涩。取其叶作屑,煮饮汁,即通宵不寐。煮盐人惟资此饮。而交、广最所重。客来先设,乃加以香笔辈。”与上述所引者类似,不再赘述。
三、这“瓜芦”或“皋芦”曾生长于哪些地区?
上述《中药大词典》记载:“生长地:分布云南、四川等地。”表明不只云南有,四川也有。
南北朝陈沈怀远《南越志》:“龙川县有皋芦,名瓜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南北朝沈怀远《南越志》:“称龙川县出皋芦叶,叶大而涩,南海谓之过罗,今称为苦艼。艼,一作簦。长乐有石茗。琼州有灵茶,即江南黄连茶也。有乌药茶,以乌药嫩叶为之,能补中益气,一名山叶。”
李调元《南越笔记·粤中诸茶》也载:“苦簦二株,簦以产新安、河源者为良,其味最苦,而粤人烹河南茶者,必以点簦少许为可口。《南越志》称:‘龙川县有皋芦叶,今称为苦宁,宁亦作簦。“它又载:“龙川县有皋芦,名瓜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
其中的“新安县”,理应指明万历年间置于今深圳的县治南头古城范围。先前认为它是浙江与闽、戆交界今江山市及周边范围,或河南省洛阳市西部,北临黄河的地带。有误,特此纠正。“南海”指其岛屿,包括海南岛。而“河源”,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客家人聚居地。“粤人”主指福建人,也泛指浙江人。“龙川县”,今广东河源市辖区等。
上述所引的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广南出苦櫈茶,俗呼为苦丁,非‘茶’也。”证明广东南部也有“云南大叶茶”。
其内的“龙川县”,是今广东河源市辖区,表明广东也曾有专家所谓“云南大叶茶”。而“粤”,主指福建,也泛指浙江。这几地都有“云南大叶茶”。
上述所引陆羽《茶经·一之源》:“其树如瓜芦……瓜芦出广州,似茶,至苦涩。”可见,广东的广州范围也有“云南大叶茶”。
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卷十四(短集)》:“苦菜注,陶云∶又有爪芦木似茗,取叶煎饮,通夜不寐,按:此木一名皋芦。叶大,似茗,而味苦涩。南人煮为饮,止渴,明目,除烦,不睡,消痰,和水当茗用之。《广州记》曰∶新平县出皋芦,叶大而涩,《南越志》云∶龙川县有皋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和“又载:“皋芦叶,味苦,平。作饮止渴,除痰,不睡,利水,明目。出南海诸山。叶似茗而大。南人取作当茗,极重之。《广州记》曰∶‘新平县出皋芦。皋芦,茗之别名也。叶大而涩。’又《南越志》曰∶龙川县出皋芦。叶似茗,味苦涩,土人为饮。南海谓之过罗,或曰物罗,皆夷语也。海药云∶谨按《广州记》云∶出新平县。状若茶树,阔大,无毒。主烦渴热闷,下痰,通小肠淋,止头痛。彼人用代茶,故人重之,如蜀地茶也。”
其内也说:在广东省的“龙川县”有“云南大叶茶”;“新平县”(约今广西的柳江县东南新兴范围)也有“云南大叶茶”。
唐《开元本草拾遗》载:“皋芦,出南海之山,叶似茗而大,取作当茗,(味)极重之。”此记载表明,“南海之山”也曾有“云南大叶茶”。
南北朝梁陶弘景《苦菜注》“南方有瓜芦木,亦似茗,苦。摘取其叶,作屑,煮饮而通夜不睡。”
此记载则表明:专家所谓“‘云南’大叶茶”,普遍分布整个“南方”,即长江以南。
包括茶业界专家所说的,云南景东、广西、贵州等地“出土”的所谓几万年前的“茶树化石”,实际都是别名为“皋芦”和“过罗”及“苦簦”等称呼的山茶科植物“瓜芦”化石。它不是真正的古人祖先认可的“饮用茶树”,只是因为诸多地方缺茶,而“瓜芦”的滋味和药性与茶类似,被迫以它代茶,煮成淡汤少量饮用。
为何今临沧、孟琏、澜沧、景东、景谷、镇沅、红河及文山等地的清代地方志书的“土产”或“物产”部分都不载其“产茶”,因为其所谓“茶树”,几乎都是近百十年才种的生长迅速的种类。它们本是用来“代茶”或替代性“当茶”。结果被完全误当成了饮用茶,而且在专家的误导下,喧宾夺主。
真正的“饮用茶”品种,仅是现今“古六茶山”的“条尖形大叶茶”和“中柳叶茶”及各种小叶茶。最早仅古六茶山独有。其部分曾被传入异地种植,但如今遗活者,几乎全被杂交成其近亲品种。
因此,如果硬要说“‘云南’大叶种茶”,就必须限定于清《普洱府志》和《思茅厅采访》等籍所记载、所描述为“叶尖而长”的,“古六大茶山”自古以来的古人祖先惟一认可的“饮用茶品种”:也就是它独有的“条尖形大叶茶”和“中柳叶茶”。若是将澜沧江西面“勐库种”为代表和东面北部无量山品种等椭圆形或长椭圆形的“叶阔大”类“瓜芦”误定定为“大叶茶”,那么,就不能称其为“‘云南’大叶茶”,理应称其为“江南大叶茶”,包括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浙江、福建和海南及越南等都曾有。
总之,“古六茶山”自古独有的“条尖形大叶茶”和“中柳叶茶”,才是“云南’大叶茶”。只有“古六茶山”独有的内含茶多酚仅20%至30%之间,茶氨酸或氨基酸及糖分的比例大于等于茶多酚含量的“条尖形大叶茶”和“中柳叶茶”及各种小叶茶,才是自古以来的饮用茶和普洱茶的“源料”。它们的新茶,实际是几乎没有苦味的。有些药书认定它“性大寒”也是因误解而错误的。
它们中,除了真正的饮用茶树品种为原料者,新喝和陈喝都可以以外,只有瓜芦的四五代远亲而真正茶的反复首代近亲,勉强可以新喝和存放得出较高品质以外,瓜芦原种和茶的多代远亲而瓜芦的两三代以内近亲杂种,既不宜新喝,也不宜存放以使之陈化。因为会成“无味之味”,即薄甜味或水甜味,甚至寡薄味。
请专家们面对事实!错了,就展示学者的学术风范:别再“背着牛头不认账”!其它茶文化人、茶农和茶商及消费者也应面对事实,尽快觉醒。边减速转弯、过渡,边作迎接困境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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