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
“新安”一词作为地名,最早出现在《史记?项羽本纪》,言项羽曾经“坑秦降卒二十万新安城南”。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年,正是秦亡之年,但当时汉政权尚未建立,说明秦朝已有新安县。新安县应当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按人口、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等区划要素布局天下郡县的政治产物。在我县民间曾经流传一种说法:吕家(指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的家族)在朝为官的人很多,为了给其照看位于后峪的族坟,特设了个新安县。这无疑是民间的一种附会,即便是在《吕氏家谱》中也有文字明确记述:“秦始皇二十六年始置新安县。”秦代是中国行政区划发生突破性变革的时代,是行政区划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公元前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彻底废除了过去遗留下来的“分土封侯”、“世卿世袭”之制,全面推行郡县制,实行新的封建官吏制度。秦初分天下为内史和36郡。后南降百越,北逐匈奴,陆续增加到40郡、44郡,最多时设有46郡,下辖~个县。推断新安县在此时新设当符合史实。考其理由,大约有二:(1)表示“新置”,因新安置县,较周边的宜阳、孟津晚设。(2)表示国家局势安定后的喜庆。秦灭六国后,长期分裂的中国重新归于统一,天下逐渐安定下来,取名“新安”,含有对新政权歌功颂德、庆贺吉祥之意。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陈昌远著《河南古今县名探索》中说:“用于表示祥瑞或祈福命名的县,在河南古今县名中位数很多,如洛宁、新安、固始等”。“秦时新设、祈祥瑞、祝长治久安”之说当为合情合理。新安地处东都洛邑和西京长安之间,在历史上战乱频仍,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新安这块地方,在置县之后曾经多次出现分置、合并的局面,行政区划变更、治所迁移、县治更名,分属不同州郡道府等情况屡屡发生。据有关考古和史书文献记载,秦初置县之时,故治在渑池县塔泥和义马千秋镇石河村一带。后多有变迁,县名曾先后更名(或分置区命名)为谷成县、谷城县、东垣县、西东垣县、西新安县、河南县、大基县、柏崖县、河清县等。隋大业年间治所移入今县治。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年),废谷城,以谷城并入新安后,新安县治基本固定下来,新安作为行政区划县治的专用名稳定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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