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基层组织和集体经济“双平台”建设,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比翼齐飞”的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新安县于8月1日上午召开了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竞争立项评审会议,通过专家评审打分,初步从27个参评村中确定了22个县级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标志着新安县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会议由县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成员、专家评审团、各乡镇责任领导和参评村项目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
评审会议共分四项流程,第一项由各乡(镇)主抓领导陈述参评村推荐理由;第二项由参评村“两委”负责人或集体经济责任人详细介绍申报项目;第三项由专家评审团针对参评村发展项目开展质询提问;最后由专家评审团打分,工作人员计分、算分,根据参评村得分情况确定集体经济试点村名单。评审过程由县纪委派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电视台进行全程录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
最后会议强调三点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着力做好本辖区内集体经济的统筹规划、管理实施、督促推进等工作,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的资金使用、项目筛选及推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等情况的督查监管。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二要大力扶持。起步阶段,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万元“引导资金”,无息借给通过竞争立项选定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通过“杠杆效应”激发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尽快促进农村经济由外部“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三要强化督导。县集体经济联席办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试点村台账管理制度,并深入各乡镇,加强对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压实各乡镇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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