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要闻市安监局再次作出新安法实施以

新安法实施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力度,今年5月22日对平湖市澳克马精密铸造厂作出嘉兴市首例停止供电措施以来,6月29日再次对两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6月17日,我局在对平湖市人基标准件有限公司和平湖市中海喷塑材料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平安监管责改[]44号、47号),要求两家企业于6月22日前整改完毕。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两家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未改正,分别作出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平安监管现处[]29号、30号)的决定,责令暂时停止生产。

6月29日,发现两企业均未按要求采取有限措施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继续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局作出对两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决定,并依法通知嘉兴市滨海供电分局在法定期限具体实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据了解,停电措施实施后,相关企业当天就按要求开始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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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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