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是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水利电力、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保障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安县突出三个“强化”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督促各镇(产业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安委办制定印发了《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排查内容和排查要求进行了明确。
二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应急值班负责人和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通讯联络通畅、调度规范。加强天气预报、雨情信息、水情信息、灾情信息等信息报送和安全生产舆情应对处置,坚决防止因舆情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各镇(产业区)、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促,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重点深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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