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有违法行为,谁来监督?
近日,新安县检察院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会签《关于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三部门无缝对接,共同监督!
新安县检察院与新安县政府办公室
新安县监察局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新安县检察院与新安县政府办公室、新安县监察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今后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协作配合提供了依据。
该意见规定了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和重点,监督的基本原则,具体的工作方式和措施,以及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保障。
据了解,三部门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将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整合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实现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检察院、法制办、监察局负责人和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机构负责人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共同分析遇到的问题,共商解决方案,实现信息共享,研讨联动协作办案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办法,做到联动机制程序化、案件资源共享化、优势互补常态化。
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共同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查询平台,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互相配合、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合法权益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三部门可互派人员参加专项工作检查等活动,联合开展辖区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同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工作交流,在人员培训、理论研讨及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相互给予支持和帮助。
(来源:新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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