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6月9日上午,新安县人民法院铁门人民法庭驻高沟村“枫桥工作站”公开巡回审判两起合同纠纷案件,这是铁门法庭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开展“送法上门”、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进行巡回审判前,铁门法庭经过认真筛选,认为原告梁某与被告邓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吕某与被告介某、邓某的运输合同纠纷案,在农村具有广泛普遍性,适合公开巡回审理。庭审活动专门邀请高沟村村委干部、调解员及群众代表进行旁听,让农村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和庭审程序,也为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培训,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巡回审判结束后,法官分别为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并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化干戈为玉帛”的态度,积极化解纠纷。通过开庭审理,以案说法,达到了“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无独有偶,6月9日,经过铁门法庭驻刘杨村“枫桥工作站”特邀调解员杨小雷连续两个星期的精心调解,一起欠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元欠款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郑某当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案的快速调解也使“枫桥工作站”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坚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铁门镇刘杨村、土古洞村、高沟村设立“枫桥工作站”,积极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依靠村委(社区)力量积极参与地方矛盾纠纷化解,将审判法庭搬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集审理、答疑和释法于一体,用最直观、最有效的方法进行普法宣传,降低村委(社区)千人成讼率,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河南法制报洛阳全媒体记者郎松涛通讯员吕哲李铁牛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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