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通畅有序。经县政府同意,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11月12日至12月1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要求,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严格执法査处,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有效消除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冋题,切实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区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占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
2、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
3、单位、社区、小区内及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部分已取消路面停车泊位,驾驶员仍习惯性停车的路段和违规停车严重的主要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市场等周边发放禁止停车宣传提示单,通过宣传营造遵守规章、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年1月19日至12月11日)
对城区主次干道非停车位内停放机动车辆,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单位,社区小区内及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实行摄像、贴单纠违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巡逻执法管理。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对各路段区域进一步细化,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巡逻执法期间佩戴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勤执法工具,严格按照路段责任分工,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理。
(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一律采取拍照或录像取证的方式固定违法证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学校、医院、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进一步优化车位设置和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高峰时段的管控。
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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