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新安镇面向本镇公开招聘村级扶贫专干,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新安镇村级扶贫专干2名。扶贫专干实行聘任制管理,与新安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相应待遇比照村“两委”成员执行。一经聘用,即列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热爱扶贫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微机。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为方便工作,原则上从本地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扶贫专干选配人选:
1、属下列触犯刑律条规的:近三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管制以上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
2、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的人员。
四、资金保障
村级扶贫专干工资报酬由区财政承担,列入区财政预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2月24日至2月25日
2、报名地点:新安镇扶贫工作站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村级扶贫专干摸底情况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照片电子档。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
(二)面试和考核:
镇党委统一组织面试并安排组织办、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聘后管理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扶贫办和组织部。招聘人员业务指导由区扶贫办和镇扶贫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由所在镇、村负责。
报名-
联系人:李赋
年2月24日
村级扶贫专干摸底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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