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年5月29日,考生须在5月29日早上7:30前到达新安县职教中心,待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检查相关证件后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面试地点
新安县职教中心(新安县北京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米,新安县消防大队对面)
三、乘车路线
1、乘坐洛阳—新安县公交车(或),到新安县汽车站下车,沿黄河大道向西行约米或乘坐出租车到新安县职教中心下车即可(乘车-)。
2、自驾车如走高速由连霍高速新安县出口下站,向南沿北京路直行,到北京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第4个红绿灯路口)右转西行约米路北,到新安县职教中心即可。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资格确认表到达指定地点。年5月29日早上8: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过程中,须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2、在面试期间,考生须遵守国家防疫要求,确保身体健康无发烧、无干咳等症状,健康码为绿色码,并全程带口罩。
3、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情况提前安排面试候考室,考官及工作人员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所在候考室及考场序号,各岗位面试候考室分布详见《面试候考室分布》(附件1)。
4、若某个岗位设多个考场,考生当天的现场面试成绩不是最终成绩,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需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现场面试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场。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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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面试候考室分布
博学苑B楼二楼西
2、面试考生须知
面试考生须知
一、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表,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面试,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二、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报到、验证、检测体温。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或不配合相关工作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集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四、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携带者应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五、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候考区及面试室严禁吸烟。
六、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得到主考官提示后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过程中,考生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并口头作答。到达规定时间,考生必须停止答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需离场,在面试室门口等候,等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再次进入面试室由主考官宣布现场得分,考生得知分数并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室内草稿纸等任何与面试相关资料,且不得再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区。
八、面试结束后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校学历层次、政治面貌确定排名,如果学校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需要加试的考生会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参加加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表,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表在后续体检、考察过程中将作为引进人才的有效凭证。
九、疫情期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若出现特殊情况,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十、面试考生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安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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