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缴费?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我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外来人员在我县居住6个月以上,有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我市辖区内接受教育的大中专学生和驻军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及其子女。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8号)文件规定,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征缴标准定为年人均元。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农村贫困人口年度如何缴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我县按照70元/人标准资助参保(以扶贫部门名单为准),个人缴费元。
2、城乡低保、五保、困境儿童(以民政部门名单为准);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以残联名单为准);农村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户(以卫健部门名单为准);按照元/人全额资助参保。
(四)参保缴费方式都有哪些?
缴纳方式:采取集中收缴与个人自主缴费相结合的缴费方式。1.集中收缴:农村居民(含被征地农民)在集中缴费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2.个人自主缴费:可采取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APP缴费、网上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