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开展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7月12日起,洛阳籍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均可上网申请。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生源地贷款政策有一个变化。以往规定“学生毕业后2年内只付利息,2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今年变为“学生毕业后3年内只需支付利息,3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为保障贷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之间信息的畅通,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贷款成功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维护个人注册信息,尤其是个人地址、手机号的变更。凡一年内登录少于两次者,将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贷款条件申请学生-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在我市同一县(市)区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须在我市同一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年龄须在25至60周岁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多可贷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多可贷元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期限原则上应为学制加上13年
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利息利率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贷款利率执行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贷款偿还学生毕业后3年内只需支付利息,3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借款学生提前还款
办理日期7月13日至7月24日的工作日:
办理在校生续贷
7月27日至9月20日的工作日:
办理年高校新生贷款及在校生续贷
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经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高中毕业学校以上任一单位审查盖章,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出示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及高校录取通知书(年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
注: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非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经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需盖章)一份
办理流程17月12日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高中毕业学校以上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认定并加盖公章
4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资料,报国开行审批
7国开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可以提现
联系方式-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针对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涧西区、老城区、高新区、吉利区、龙门园区的高校学生)
-洛龙区:
-西工区:
-瀍河区:
-伊滨区:伊滨区李村镇中心校3楼
-偃师市:
-伊川县:
-汝阳县:
-孟津县:
-洛宁县:
-嵩县:
-栾川县:
-宜阳县:
-新安县:
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热线(周一至周五8时至18时),或将问题发送至邮箱zhuxue
cdb.cn(来源: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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