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一小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学校概况

新安一小座落于管店、河川底、玉龙口三村交界的河湾内。学校教师33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1人,学生人。学校获得“浙江省课外阅读先进单位”“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温州市示范性小学”“温州市二级学校”“温州市四项规范达标学校””苍南县德育示范校”“苍南县文明单位”“苍南县文明学校”““苍南县家长示范学校”“苍南县行规优秀学校”“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校园占地面积平米,知书楼、正行楼、明德楼、达礼楼共平米,开发了以苏渊雷文化为主题的钵水园,拥有米跑道的塑胶运动操场及各种功能室及辅助教室。校内绿树成荫,花香飘逸;秤钩河里鱼儿嬉戏,荷莲泛珠;布局合理,错落有致。

学校秉承“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全体学生践行“知书达礼、明德正行”这一校训,大力实施“走近苏渊雷,亲近诗词文化的校本课程开发”等课题。坚持特色办校,把绿色教育以师生的共同理想积淀下来,在绿色教育、书香校园、作业变革、体育传统小项目等方面已显现出办学特色。

学生风采

招生通告

一、报名时间、施教区范围及名额

报名时间:

1.第一、二、三批6月2日-6月7日

2.第四批6月29日-6月30日

3.新居民子女7月5日-7月6日

施教范围:新安社区南片十村(管店村、廖家垟村、玉龙村、河川底村、山北村、陈干垟村、塔前村、塔头村、干桥村、大树下村)

招生名额:名

二、招生对象

01

施教区学生

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等同施教区学生申请入学。户籍、房产于年5月3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列入迁入地公办小学年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

02

招生顺序

第一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苍南县户籍登记或迁入截止时间为年5月31日,下同)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年5月31日)的;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

第二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的;苍南县(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或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网上国网”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再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年6月1日前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

第四批

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年5月31日满一年的苍南县(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苍南县(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以上原因,父母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苍南县(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批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于7月5日至6日在系统上选择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若学校额满无法安排,于7月9日至10日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在本县经商取得的工商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学区登记,由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余额、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

03

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

申请就读我县公办学校的新居民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苍南县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2)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苍南县范围内居住登记到年5月31日满一年;

②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苍南县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到年5月31日满一年;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苍南县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年5月31日满一年。

注: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各类政策照顾对象:符合《年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符合照顾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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