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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信息
▍指导单位
陕西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主办单位
榆林市体育局
米脂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米脂县杜家石沟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米脂县杜家石沟镇树山村
米脂县自行车协会
▍运营单位
陕西威赢体育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比赛时间
年10月19日星期六9:00
▍比赛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比赛组别
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公开组、女子山地公开组、男子本地体验组
报到及押金缴纳
报到时间:年10月18日10时-21时前报到
报到地点:米脂县金龙大酒店
1、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纳身份证复印件,当面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后方可领取参赛物品和计时芯片,并交纳芯片押金元/个/人(比赛结束后退还)。
2、每名参赛运动员需缴纳元竞赛押金,待比赛当日上道参赛并经裁判长确认无误后,办理退房手续时时一并退还。
3、本次参赛选手将入住,由于参赛选手较多且不能在统一时间报到,组委会将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入住酒店,酒店退房时间为10月19日14:00,逾期房费自理,住宿押金由酒店方确定。
参赛名单
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公开组
女子山地公开组
男子本地体验组
比赛线路
竞赛里程:约35公里
起点:米脂县貂蝉广场
终点:树山村
途径文昌大桥-蒋沟村-孟岔村-石沟镇-高兴庄-党坪-柳家洼-常兴庄-常渠村-杜兴庄-树山村
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场比赛为大组发车电子计时,终点名次根据运动员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
终点成绩为运动员完成比赛通过终点线时所用的时间,成绩时间精确到千分之一秒,运动员通过检录区进入赛道后自行选择出发站位顺序。
男子山地精英组比赛按成绩奖励前50名,男子山地公开组按成绩奖励前40名,女子山地公开组按成绩奖励前15名,男子本地体验组按成绩奖励前20名并于男子山地公开组一同出发,各组别前三名要求必须出席颁奖典礼并上台领奖。
备注:
(1)各组别前三名选手需本人出席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前10分钟到达颁奖等候区,否则视为弃奖。
(2)各组别在规定时间完赛的选手都可获得完赛奖牌。
竞赛规程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场比赛所作的其他规定。
2、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山地车要求:其轮径为29寸以下(含29寸),车胎宽度为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轮胎,前叉须带减震器。所有组别选手必须使用规定的竞赛车型,所有参赛车型严禁使用任何助力装置。
3、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始终佩戴自行车专用头盔参赛。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架牌和计时芯片,赛前由本人领取,竞赛时参赛队员必须将自己号码布、车架牌、计时芯片按照佩戴示意图固定在指定的位置,不得裁剪,不得互换,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4、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通过裁判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车辆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后货架、脚撑、车锁、车筐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5、比赛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的选手,应迅速将自行车移离竞赛道路,不得影响他人比赛。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6、每组骑行公里数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7、开幕式开始前10分钟停止各组别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比赛成绩亦无效。
8、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9、比赛均采用电子计时器计时系统,每个计时器需交押金元。比赛结束退回计时器返还押金,如计时器损坏或丢失,除押金不退,需另行赔偿元。
10、比赛期间如出现伤害事故,无论责任在己或是其他队员,均由运动员自己联系保险公司报案,赔偿。
11、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各组第一名到达终点时间的80%为关门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运动员不计成绩。
特别提示: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在组委会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赛事日程安排
备注:1、本次比赛所有组别运动员需在8:50前完成比赛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检录者将视为弃赛表内时间根据现场情况或有调整。
赛事咨询联络人
联系人:彭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请运动员扫码加入参赛群,该群为赛事讯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
注:所有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请必须加群,赛事通知相关事宜赛前将在群内发布,未加群的选手出现通知没收到的情况,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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